GB 15322.3-2019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发布时间:2019-10-14 实施时间:2020-11-01


可燃气体探测器是一种用于检测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的安全设备。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及商业用途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煤矿、冶金、船舶、城市燃气、建筑、公共设施等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包括外观、结构、性能、电气安全、环境适应性等方面。其中,外观要求探测器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和标识,易于识别和操作;结构要求探测器应具有防水、防尘、防爆等功能,能够适应各种恶劣环境;性能要求探测器应具有高灵敏度、快速响应、稳定性好等特点,能够准确检测可燃气体浓度;电气安全要求探测器应符合相关电气安全标准,能够保证使用安全可靠;环境适应性要求探测器应能够适应不同的温度、湿度、气压等环境条件。

本标准还规定了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试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结构检查、性能检测、电气安全检测、环境适应性检测等方面。试验方法详细描述了各项检测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能够保证探测器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本标准还规定了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标志要求探测器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检测标准等信息;包装要求探测器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和方式,能够保护探测器不受损坏;运输要求探测器应符合相关运输标准,能够保证安全运输;贮存要求探测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爆等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和性能不受影响。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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