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9727-2020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24 实施时间:2021-01-01
农药制造工业是一种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行业,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减少农药制造企业对环境的影响,GB 39727-2020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运而生。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农药制造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
2.排放限值
该标准规定了农药制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限值,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企业必须按照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进行排放,否则将受到处罚。
3.监测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农药制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测要求,包括监测设备的选择、安装、维护和校准等。企业必须按照标准规定的监测要求进行监测,否则将受到处罚。
4.排放管理
该标准规定了农药制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包括排放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管理等。企业必须按照标准规定的排放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否则将受到处罚。
5.处罚规定
该标准规定了农药制造企业违反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和排放管理要求的处罚规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企业必须按照标准规定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否则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相关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095-20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0-2015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5-2014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838-200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