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484-2020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24 实施时间:2021-07-01
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方式有多种,其中焚烧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但是,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和废渣,如果不加以控制,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污染和危害。
GB 18484-2020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包括焚烧炉、烟气净化设施和废气排放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焚烧炉的要求:焚烧炉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和稳定性,能够保证焚烧过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焚烧炉应具有良好的温度控制和废气排放控制能力,能够保证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 烟气净化设施的要求:烟气净化设施应具有良好的净化效果,能够有效地去除废气中的有害物质。同时,烟气净化设施应具有良好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保证长期稳定运行。
3. 废气排放的要求: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同时应具有良好的监测和记录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废气排放异常情况。
4. 废渣处理的要求:废渣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处理,不能随意倾倒或排放。
5. 环境监测的要求:应对焚烧过程中的环境进行监测,包括大气、水和土壤等方面。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和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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