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952-2020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31 实施时间:2021-04-01
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加油站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加油站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本标准适用于加油站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其中,大气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颗粒物和硫化物。
本标准规定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限值。其中,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颗粒物和硫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别为: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30mg/m³,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为10mg/m³,一氧化碳排放限值为100mg/m³,颗粒物排放限值为10mg/m³,硫化物排放限值为20mg/m³。
本标准还规定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测方法。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应具有可靠性、准确性和可重复性。监测方法应包括: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颗粒物和硫化物的监测方法。
本标准还规定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加油站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台账,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加油站应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相关标准
- GB 16297-1996 汽车用汽油
- GB 3095-20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31570-2015 汽车用柴油
- GB 37823-2019 汽车用清洁燃料
- HJ 633-2012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