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2264-2022
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22-12-30 实施时间:2023-07-01
烧结砖瓦工业是我国传统的重要行业之一,但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本标准制定了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技术要求。
1. 烟气脱硫
烧结砖瓦工业生产过程中,烟气中会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硫,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烟气脱硫是治理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标准要求烟气脱硫设施应采用干法或湿法脱硫技术,脱硫效率应不低于90%。
2. 烟气脱硝
烧结砖瓦工业生产过程中,烟气中会含有大量的氮氧化物,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烟气脱硝是治理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标准要求烟气脱硝设施应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或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技术,脱硝效率应不低于80%。
3. 除尘
烧结砖瓦工业生产过程中,烟气中会含有大量的粉尘,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除尘是治理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标准要求除尘设施应采用电除尘、袋式除尘或湿式除尘技术,除尘效率应不低于99%。
4. VOCs治理
烧结砖瓦工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VOCs治理是治理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标准要求VOCs治理设施应采用吸附、燃烧或催化氧化等技术,治理效率应不低于90%。
相关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095-20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3271-2014 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157-2012 烟气脱硫设施技术要求
GB/T 16158-2012 烟气脱硝设施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