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149.4-1997
化妆品毛发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发布时间:1997-12-15 实施时间:1998-12-01
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但如果使用不当,会对毛发造成损害。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GB/T 17149.4-1997《化妆品毛发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处理原则。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毛发损害的分类
毛发损害分为三类:轻度、中度和重度。轻度毛发损害表现为毛发表面光滑度下降、毛发变得粗糙、毛发断裂等;中度毛发损害表现为毛发表面出现明显的划痕、毛发变得干燥、毛发断裂等;重度毛发损害表现为毛发表面出现大面积的划痕、毛发变得极度干燥、毛发断裂等。
2. 毛发损害的诊断方法
毛发损害的诊断方法主要包括肉眼观察、显微镜观察和化学分析。肉眼观察主要是观察毛发表面的光滑度、毛发的弹性和毛发的断裂情况;显微镜观察主要是观察毛发表面的微观结构和毛发内部的结构;化学分析主要是对毛发进行化学成分分析,以确定毛发损害的原因。
3. 毛发损害的处理原则
毛发损害的处理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停止使用化妆品,避免继续损害毛发;
(2)使用修复毛发的化妆品,如含有丝氨酸、胶原蛋白等成分的产品;
(3)保持头发清洁,避免头皮过度油脂分泌;
(4)避免使用过热的吹风机、卷发棒等工具,减少对毛发的损害。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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