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1222-2014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高空气象观测站
发布时间:2014-09-30 实施时间:2015-01-01
高空气象观测站是气象探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观测数据对于气象预报、气候研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高空气象观测站的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保护环境,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 站址选定
高空气象观测站应选在无人居住区域、无重要生态环境和无重要文物古迹的地区。同时,应考虑到气象观测的需要,选址应具有较好的气象条件,如地形平坦、无遮挡、无干扰等。
2. 建设要求
高空气象观测站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环境保护,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3. 运行要求
高空气象观测站的运行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观测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观测设备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4. 维护和管理要求
高空气象观测站的维护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应定期对站点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同时,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站点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相关标准
GB 3095-20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838-20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187-2012 建筑物节能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