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181-2016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250 000 1:500 000 1:1 000 000地形图
发布时间:2016-10-13 实施时间:2017-05-01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是指在国家基本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尺和标准,综合反映国土空间的地形、水系、地貌、行政区划、交通、地名等基本地理信息的地图。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250 000、1:500 000、1:1 000 000地形图的制图、出版和管理。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250 000、1:500 000、1:1 000 000地形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地形:包括山地、丘陵、平原、盆地、高原、峡谷、河谷、海岸线等地形要素。

2.水系: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沼泽、沟壑、渠道、水文站等水系要素。

3.地貌:包括地貌类型、地貌形态、地貌演化等地貌要素。

4.行政区划:包括国家、省、市、县、乡、村等行政区划要素。

5.交通:包括公路、铁路、航线、港口、机场等交通要素。

6.地名:包括地名、地标、地物等地名要素。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250 000、1:500 000、1:1 000 000地形图的制图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比例尺:1:250 000、1:500 000、1:1 000 000。

2.图幅:1:250 000地形图图幅为1度经、纬度正方形,1:500 000地形图图幅为2度经、纬度正方形,1:1 000 000地形图图幅为4度经、纬度正方形。

3.坐标系: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

4.图式:采用等高线、色带、符号等图式。

5.标注:标注应当准确、清晰、规范,包括地名、地物、地貌、水系、行政区划、交通等要素。

6.图例:应当包括等高线、色带、符号等图例。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250 000、1:500 000、1:1 000 000地形图的质量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地图内容应当准确、完整、清晰。

2.地图符号应当规范、统一、易于识别。

3.地图标注应当准确、清晰、规范。

4.地图比例尺应当准确、稳定。

5.地图图幅应当规范、统一。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250 000、1:500 000、1:1 000 000地形图的出版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出版单位应当具备出版资质。

2.出版地图应当符合本标准要求。

3.出版地图应当注明出版单位、出版日期、比例尺、图幅、坐标系等信息。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250 000、1:500 000、1:1 000 000地形图的管理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地图制图应当遵循国家基本地理信息数据库标准。

2.地图出版应当遵循国家出版管理规定。

3.地图管理应当遵循国家地理信息管理规定。

相关标准
GB/T 12346-2006 地图制图规范
GB/T 12347-2006 地图出版规范
GB/T 12348-2006 地图管理规范
GB/T 12349-2006 地图质量评定规范
GB/T 12350-2006 地图标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