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灾后过渡性安置区的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其中包括了《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系列标准。本文将重点介绍其中的第5部分——文化体育。
文化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内容
文化体育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在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内,为灾民提供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方面的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提供文化娱乐设施,如电视、收音机、书籍、报刊等;
2. 提供体育健身设施,如篮球场、乒乓球桌、健身器材等;
3. 组织文艺、体育、娱乐等活动,如文艺演出、运动会、游戏等;
4. 提供文化体育咨询服务,如文化娱乐活动信息、体育健身指导等。
文化体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为了保障灾民的文化体育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本标准制定了以下标准:
1. 文化娱乐设施:每1000人提供1台电视、1台收音机、100本书籍、50份报刊;
2. 体育健身设施:每1000人提供1个篮球场、2张乒乓球桌、1套健身器材;
3. 活动组织:每月至少组织1次文艺演出、1次运动会、1次游戏等活动;
4. 咨询服务:每周至少提供1次文化娱乐活动信息、1次体育健身指导等服务。
文化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要求
为了保障文化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 文化娱乐设施应保证正常运转,书籍、报刊应更新及时;
2. 体育健身设施应保证安全、卫生,健身器材应定期维护;
3. 活动组织应注重多样性、参与性,活动内容应符合灾民需求;
4. 咨询服务应及时、准确、专业,咨询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文化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和保障
为了保障文化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实施,本标准制定了以下管理和保障措施:
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应设立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负责文化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的组织、管理和保障;
2. 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文化体育设施的维护、活动的组织和咨询服务的提供;
3. 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应定期开展文化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应加强对文化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相关标准
GB/T 28221.1-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1部分:综述
GB/T 28221.2-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2部分:住房
GB/T 28221.3-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3部分:饮用水
GB/T 28221.4-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4部分:卫生与防疫
GB/T 28221.6-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6部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