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8221.1-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1部分:总则
发布时间:2011-12-30 实施时间:2012-04-01


随着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灾后过渡性安置区的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灾后过渡性安置区的服务质量,GB/T 28221.1-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第1部分:总则被制定出来。

该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灾后过渡性安置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住房、饮用水、卫生、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通讯、安全等方面。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灾后过渡性安置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标准中定义了一些术语和定义,如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保障、服务管理等。这些术语和定义的明确,有助于标准的实施和理解。

标准中规定了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性化、公平、公正、便利、安全、可持续等。这些原则是服务质量的保障,也是服务管理的指导原则。

标准中规定了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内容,包括住房、饮用水、卫生、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通讯、安全等方面。服务内容的明确,有助于服务的实施和监督。

标准中规定了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标准,包括住房面积、饮用水质量、卫生设施、医疗设备、教育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交通设施、通讯设施、安全设施等方面。服务标准的明确,有助于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标准中规定了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保障,包括政府责任、社会参与、资金保障、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面。服务保障的明确,有助于服务的顺利实施和持续发展。

标准中规定了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管理,包括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流程、服务监督等方面。服务管理的规范,有助于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服务效率的提升。

相关标准
GB/T 28221.2-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2部分:住房
GB/T 28221.3-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3部分:饮用水
GB/T 28221.4-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4部分:卫生
GB/T 28221.5-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5部分: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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