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8221.6-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6部分:帮扶救助
发布时间:2011-12-30 实施时间:2012-04-0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是指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中,为了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和安全而临时建立的安置区。在这种情况下,帮扶救助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灾民的基本生活和安全,也是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帮扶救助的基本要求、内容、标准和评价方法,以及帮扶救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具体内容如下:

1. 帮扶救助的基本要求
帮扶救助应当以灾民的基本生活和安全为出发点,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为目标,以促进灾民自我恢复和发展为导向,以公正、公平、透明为原则,以依法依规为基础。

2. 帮扶救助的内容
帮扶救助的内容包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社会保障救助、心理救助等。其中,生活救助是最基本的救助内容,包括提供食品、饮用水、住房、衣物等生活必需品。

3. 帮扶救助的标准
帮扶救助的标准应当根据灾民的实际需要和政府的财力承受能力来确定。在确定标准时,应当考虑到灾民的基本生活和安全需要,以及灾后过渡性安置区的实际情况。

4. 帮扶救助的评价方法
帮扶救助的评价方法应当包括定期评估和不定期评估两种方式。定期评估应当由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组织,对帮扶救助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不定期评估可以由社会组织或者专业机构进行,对帮扶救助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5. 帮扶救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
帮扶救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应当由政府或者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包括:制定帮扶救助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对帮扶救助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帮扶救助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等。

相关标准
GB/T 28221.1-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1部分:概述
GB/T 28221.2-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2部分:安全保障
GB/T 28221.3-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3部分:卫生保健
GB/T 28221.4-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4部分:教育
GB/T 28221.5-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5部分:文化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