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425-2012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划分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2-12-31 实施时间:2013-07-01
自然灾害是人类社会面临的重大威胁之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为了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标准,其中GB/T 29425-201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划分基本要求》是其中之一。
该标准规定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划分的基本要求,包括应急响应划分的原则、等级、内容、程序和实施要求等。具体内容如下:
1. 应急响应划分的原则
应急响应划分应遵循科学、合理、灵活、及时、公开、公正、便于实施的原则。
2. 应急响应划分的等级
应急响应划分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其中,Ⅰ级为最高级别,Ⅳ级为最低级别。
3. 应急响应划分的内容
应急响应划分的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领导机构、应急响应组织机构、应急响应工作任务、应急响应工作措施、应急响应工作要求等。
4. 应急响应划分的程序
应急响应划分的程序包括: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响应实施、应急响应结束等。
5. 应急响应划分的实施要求
应急响应划分的实施要求包括:应急响应领导机构的职责、应急响应组织机构的职责、应急响应工作任务的分解、应急响应工作措施的制定、应急响应工作要求的落实等。
相关标准
GB/T 16886.1-2011 自然环境与人类健康 第1部分:空气质量指数
GB/T 16886.2-2011 自然环境与人类健康 第2部分:水质指数
GB/T 16886.3-2011 自然环境与人类健康 第3部分:土壤环境质量指数
GB/T 16886.4-2011 自然环境与人类健康 第4部分:辐射环境质量指数
GB/T 16886.5-2011 自然环境与人类健康 第5部分:噪声环境质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