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4417-2017
服务信息公开规范
发布时间:2017-10-14 实施时间:2018-05-01
服务信息公开是政府公开、透明、廉洁的重要体现,是政府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促进政府公开、透明、廉洁,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GB/T 34417-2017《服务信息公开规范》的发布,对于规范服务信息公开行为,促进政府公开、透明、廉洁,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责任等。
2. 信息公开内容:规定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事业单位应当公开的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结果、服务评价等。
3. 信息公开方式:规定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哪些方式公开服务信息,包括主动公开、被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
4. 信息公开程序:规定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事业单位应当遵循哪些程序公开服务信息,包括信息公开申请、审核、答复等。
5. 信息公开责任:规定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事业单位应当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包括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信息公开监督责任等。
6. 信息公开监督:规定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和管理。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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