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003-2017《合格评定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是为了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的行为,提高其能力和水平,保障食品安全而制定的。该标准适用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审核与认证活动。
该标准规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素质、审核程序、审核报告等方面的要求。其中,组织结构要求审核与认证机构应具备独立性、公正性、保密性和责任性,应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人员素质要求审核与认证机构应有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审核员,审核员应具备独立性、公正性、保密性和责任性,应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审核程序要求审核与认证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包括审核准备、审核实施、审核报告等环节。审核报告要求审核与认证机构应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包括审核结论、审核发现、审核意见等内容。
该标准还规定了审核与认证机构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公正、保密、独立、客观、负责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审核与认证机构应具备的能力和条件,包括组织管理能力、审核能力、技术能力、资源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的能力和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同时,该标准也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的客户提供了参考,有助于客户选择合适的审核与认证机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质量和效益。
相关标准
- GB/T 22000-2019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2002-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要求
- GB/T 22004-2019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 GB/T 22005-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解释
- GB/T 22006-2019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