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852.4-2019
城市客运术语 第4部分:出租汽车
发布时间:2019-12-31 实施时间:2020-07-01


出租汽车是城市客运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乘客的出行体验和安全。为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术语的使用,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权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城市客运术语 第4部分:出租汽车》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定义和分类:规定了出租汽车的定义和分类,包括普通出租汽车、豪华出租汽车、网约出租汽车等。

2. 车辆要求:规定了出租汽车的车辆要求,包括车辆品牌、车辆年限、车辆外观、车内设施等。

3. 服务要求:规定了出租汽车的服务要求,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内容等。

4. 计价器要求:规定了出租汽车的计价器要求,包括计价器的安装、使用、维护等。

5. 运营管理要求:规定了出租汽车的运营管理要求,包括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乘客投诉处理等。

6. 安全要求:规定了出租汽车的安全要求,包括车辆安全、驾驶员安全、乘客安全等。

7. 环保要求:规定了出租汽车的环保要求,包括车辆排放标准、车辆维护等。

8. 驾驶员要求:规定了出租汽车的驾驶员要求,包括驾驶员资格、驾驶员行为规范等。

9. 乘客权益保障要求:规定了出租汽车的乘客权益保障要求,包括乘客信息保护、乘客投诉处理等。

该标准的发布,对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术语的使用,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权益,促进城市客运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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