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是指为满足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共服务需求,提供集中化、便捷化、高效化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是为了规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
一、基本要求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满足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具有便捷、高效、安全、卫生、舒适的服务环境和设施设备。
二、建设规划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标准等。
三、建设条件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建设用地;
2.有符合服务需求的建筑面积和布局设计;
3.有符合服务要求的设施设备和信息化建设;
4.有符合服务标准的服务人员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服务质量和安全要求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
四、建设程序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立项审批;
2.规划设计;
3.招投标;
4.施工监理;
5.验收交付。
五、管理制度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服务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六、服务内容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提供符合农村居民需求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户籍管理;
2.社会保障;
3.医疗卫生;
4.教育文化;
5.公共安全;
6.环境卫生;
7.农村经济发展等。
七、服务标准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制定符合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的服务标准,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时间、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标准。
八、服务质量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的服务需求。
九、安全管理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设备的安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环境卫生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保持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设备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障服务场所的卫生和舒适。
十一、设施设备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配备符合服务要求的设施设备,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二、信息化建设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农村居民的服务需求。
十三、人员管理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保障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十四、财务管理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
十五、监督检查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检查,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和公信力。
相关标准
GB/T 50378-2019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标准
GB/T 50379-2019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
GB/T 50380-2019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服务标准
GB/T 50381-2019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安全管理规范
GB/T 50382-2019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