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是指为出租汽车提供停车、休息、加油、维修、清洗、充电、信息服务等综合服务的场所。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的规范化建设,对于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适用于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
一、基本要求
1.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设置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安全可靠的地点。
3.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满足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乘客的需求。
4.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注重环保、节能、安全、便捷、舒适等方面的建设。
二、功能分区
1.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根据功能需求划分为停车区、休息区、加油区、维修区、清洗区、充电区、信息服务区等功能分区。
2.各功能分区应当合理布局,相互独立、互不干扰,便于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乘客使用。
三、设施设备
1.停车区应当设置足够的停车位,停车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2.休息区应当设置舒适的休息设施,如座椅、桌椅、电视、饮水机等。
3.加油区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油设备和安全设施。
4.维修区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维修设备和工具,以及专业的维修人员。
5.清洗区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清洗设备和环保设施。
6.充电区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充电设备和安全设施。
7.信息服务区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信息发布设备和服务设施。
四、管理服务
1.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综合服务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乘客的权益。
3.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加强安全防范,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安全防范
1.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安全设施,如监控设备、报警设备等。
2.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加强安全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六、环境卫生
1.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保障环境卫生。
相关标准
GB/T 3730.1-2001 汽车和挂车的类型、尺寸、总质量和载质量 第1部分:汽车
GB/T 3730.2-2001 汽车和挂车的类型、尺寸、总质量和载质量 第2部分:挂车
GB/T 3730.3-2001 汽车和挂车的类型、尺寸、总质量和载质量 第3部分:半挂车
GB/T 3730.4-2001 汽车和挂车的类型、尺寸、总质量和载质量 第4部分:全挂车
GB/T 3730.5-2001 汽车和挂车的类型、尺寸、总质量和载质量 第5部分: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和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