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建设、管理和使用。
二、术语和定义
2.1 信用档案
指记录从业人员个人基本情况、职业资格、业绩成果、考核评价、违规违纪等方面信息的档案。
2.2 从业人员
指在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等。
2.3 建设
指建立、完善和维护信用档案的过程。
2.4 管理
指对信用档案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管理的过程。
2.5 使用
指根据需要对信用档案进行查询、审核、评价和应用的过程。
三、建设要求
3.1 建设目标
建设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目标是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职业资格、业绩成果、考核评价、违规违纪等方面信息,为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为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3.2 建设内容
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职业资格:包括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
(3)业绩成果:包括参与的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结果、技术创新成果等;
(4)考核评价:包括年度考核、绩效评价、职业道德评价等;
(5)违规违纪:包括违反职业道德、违反规章制度等。
3.3 建设程序
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建设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
(1)确定建设目标和内容;
(2)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
(3)审核和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建立信用档案;
(5)定期更新和维护信用档案。
四、管理办法
4.1 管理机构
检验检测机构应设立信用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建设、管理和使用。
4.2 管理制度
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信用档案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程序,规范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管理。
4.3 保密措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障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五、使用程序
5.1 查询和审核
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需要对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进行查询和审核,以评价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绩成果。
5.2 评价和应用
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内容和情况,对从业人员进行评价和应用,以促进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和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
相关标准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2-2016 质量管理体系——使用指南
GB/T 19003-2016 质量管理体系——评价指南
GB/T 19004-2016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