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1409-2022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2-04-15 实施时间:2022-04-15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务服务、教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为了提高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服务需求,本标准制定了以下服务规范。

1. 服务内容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政务服务: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等证件办理、公共事务咨询等服务;
(2)教育服务:提供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服务;
(3)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咨询等服务;
(4)文化体育服务:提供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
(5)社会保障服务: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服务。

2. 服务流程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按照以下服务流程提供服务:
(1)接待服务对象: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居民进行接待,了解其需求;
(2)业务咨询:对居民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3)业务办理:对居民提出的业务进行办理,确保办理流程规范、便捷;
(4)服务评价:对居民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及时反馈服务质量。

3. 服务质量要求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按照以下服务质量要求提供服务:
(1)服务态度:服务人员应当热情、礼貌、耐心,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2)服务效率:服务人员应当高效、快捷地办理业务,缩短居民等待时间;
(3)服务质量:服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理业务,确保业务办理质量;
(4)服务安全:服务人员应当保障居民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4. 服务标准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当按照以下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1)服务时间:服务时间应当充足,确保居民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业务;
(2)服务设施:服务设施应当齐全、整洁、安全,为居民提供舒适的服务环境;
(3)服务信息:服务信息应当准确、及时、完整,为居民提供全面的服务信息;
(4)服务投诉:服务投诉应当及时、公正、有效,为居民提供投诉渠道和解决方案。

相关标准
GB/T 41408-2022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GB/T 41410-2022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
GB/T 41411-2022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标准
GB/T 41412-2022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评价标准
GB/T 41413-2022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监督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