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693.7-2003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葡萄牙语
发布时间:2003-03-11 实施时间:2003-10-01
GB/T 17693.7-2003 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葡萄牙语地名的音译原则。该标准采用了“音译原则+意译原则”的方法,即在保持葡萄牙语地名原音的基础上,结合地名的实际含义和汉语语言特点进行适当的意译。
2. 葡萄牙语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该标准规定了葡萄牙语地名的汉字译写原则和方法,包括音译和意译两种方式。其中,音译主要采用汉语拼音和汉字相结合的方式,意译则根据地名的实际含义进行适当的汉字译写。
3. 葡萄牙语地名的特殊情况处理。该标准对于葡萄牙语地名中的特殊情况,如缩写、连字符、重复等进行了详细的处理和规定,以确保译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 葡萄牙语地名的译名审定。该标准规定了葡萄牙语地名的译名审定程序和要求,包括译名的审定机构、审定程序、审定标准等,以确保译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5. 葡萄牙语地名的使用范围。该标准规定了葡萄牙语地名的使用范围和适用对象,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机构等,以确保葡萄牙语地名的统一译写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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