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655-2008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
发布时间:2008-06-19 实施时间:2009-06-01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象征,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标志。为了规范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的设计和制作,保证其质量和形象,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的构成要素,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名等。其中,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为五星红旗,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为圆形,中央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周围为五个白色五角星,寓意澳门特别行政区与祖国的紧密联系。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名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文名称。

本标准还规定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的比例关系,即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的直径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的长度之比为1:2。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的色彩,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的颜色和五个白色五角星的颜色。

除此之外,本标准还规定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的制作工艺,包括制作材料、制作工艺、制作尺寸等。制作材料应选用优质的金属材料,制作工艺应符合国家标准,制作尺寸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相关标准
GB 12345-2008 国徽
GB 12346-2008 区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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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2349-2008 自治区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