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527-2008
文物保护单位标志
发布时间:2008-11-03 实施时间:2009-02-01
文物保护单位标志是文物保护单位的象征和标志,是文物保护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设计应当符合文物保护单位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能够体现文物保护单位的形象和特色。
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设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文物保护单位的性质、特点和要求;
2.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
3.能够体现文物保护单位的形象和特色;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制作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2.制作工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3.制作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应当在文物保护单位的显著位置使用;
2.应当保持清洁、整洁、完好无损;
3.不得随意更改、移动或者拆除。
相关标准
GB/T 22528-2008 文物保护单位标志使用规范
GB/T 22529-2008 文物保护单位标志设计规范
GB/T 22530-2008 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制作规范
GB/T 22531-2008 文物保护单位标志质量检验规范
GB/T 22532-2008 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维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