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693.1-2008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英语
发布时间:2008-11-25 实施时间:2009-04-01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人们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外语地名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然而,由于不同语言之间的语音、语法、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同一个地名在不同语言中的译写可能存在差异,甚至出现不同的译名。为了统一外语地名在汉字译写方面的规范,GB/T 17693.1-2008 标准应运而生。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译名的选择原则:根据地名的发音、意义、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特点,选择最为贴近原意、易于理解、易于记忆的译名。

2. 译名的音译原则:根据地名的发音,采用汉字对应的音节进行音译。例如,英语中的“London”在汉字中的音译为“伦敦”。

3. 译名的意译原则:根据地名的意义,采用汉字对应的含义进行意译。例如,英语中的“New York”在汉字中的意译为“纽约”。

4. 译名的历史原则:根据地名的历史渊源,采用汉字对应的历史名称进行译名。例如,英语中的“Beijing”在汉字中的历史名称为“京”。

5. 译名的文化原则:根据地名所代表的文化特色,采用汉字对应的文化名称进行译名。例如,英语中的“Hollywood”在汉字中的文化名称为“好莱坞”。

除了以上原则外,该标准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译名原则,例如缩写、复合词、地名后缀等。

总之,GB/T 17693.1-2008 标准为外语地名在汉字译写方面提供了一套统一的规范,使得不同语言之间的地名译写更加准确、规范、易于理解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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