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693.6-2008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阿拉伯语
发布时间:2008-11-25 实施时间:2009-04-01


阿拉伯语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语言之一,是联合国官方语言之一,也是伊斯兰教的官方语言。阿拉伯语地名在世界各地广泛存在,因此对于阿拉伯语外语地名的汉字译写规范化十分必要。

GB/T 17693.6-2008 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阿拉伯语外语地名的汉字译写应当遵循汉语拼音方案,同时考虑阿拉伯语的语音特点和词汇习惯。

2. 阿拉伯语外语地名的汉字译写应当尽量保持原文的音译特点,同时避免出现歧义和误解。

3. 阿拉伯语外语地名的汉字译写应当尽量简洁明了,避免出现过长或过短的译名。

4. 阿拉伯语外语地名的汉字译写应当尽量符合汉语语法和表达习惯,避免出现生硬或不通顺的译名。

5. 阿拉伯语外语地名的汉字译写应当尽量避免使用生僻字和繁体字,以便广大读者易于理解和记忆。

6. 阿拉伯语外语地名的汉字译写应当尽量避免使用缩写和简称,以便准确表达地名的含义和信息。

7. 阿拉伯语外语地名的汉字译写应当尽量避免使用与其他地名相同或相似的译名,以便准确区分不同的地名。

8. 阿拉伯语外语地名的汉字译写应当尽量避免使用与当地语言或文化不相符的译名,以便尊重当地文化和习惯。

总之,GB/T 17693.6-2008 标准为阿拉伯语外语地名的汉字译写提供了一套规范化的方法和标准,有助于提高汉字译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促进国际交流和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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