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3730.2-2009
中国标准视听作品号 第2部分:版本标识符
发布时间:2009-05-06 实施时间:2009-11-01


视听作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版本标识符则是视听作品管理和交流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版本标识符是指对同一视听作品不同版本的区分标识,它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视听作品。GB/T 23730.2-2009规定了版本标识符的编制方法和使用规范,旨在实现视听作品的标准化管理和交流。

根据该标准,版本标识符由两部分组成:作品标识符和版本号。作品标识符是指视听作品的唯一标识符,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统一编制。版本号是指对同一视听作品不同版本的区分标识,由视听作品制作者或发行者编制。版本号的编制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包括数字、字母和符号的组合,以及版本号的长度、顺序等方面的规定。

在使用版本标识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版本标识符应在视听作品的主要介质上标注,如电影的片头、电视剧的片头、音乐作品的唱片封面等。其次,版本标识符应在视听作品的宣传资料、发行合同、版权登记证书等相关文件中标注。最后,版本标识符应在视听作品的数字化储存、传输和交流中使用,以便于管理和交流。

GB/T 23730.2-2009的发布,标志着中国标准视听作品号的标准化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通过统一的版本标识符,可以更好地管理和交流视听作品,促进视听作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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