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609.4-2009
技术制图 对缩微复制原件的要求
发布时间:2009-11-30 实施时间:2010-09-01


技术制图是工程设计、制造和检验等领域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技术。在技术制图中,缩微复制原件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它可以使得原件的尺寸缩小到一定比例,从而方便制图人员进行绘制和修改。为了保证缩微复制原件的质量和准确性,GB/T 10609.4-2009 对缩微复制原件的要求进行了规定。

首先,本标准规定了缩微复制原件的制作要求。制作缩微复制原件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且应当经过检验和校准。制作缩微复制原件的过程中,应当采用适当的缩微比例,并且应当保证原件的清晰度和准确性。此外,制作缩微复制原件的过程中应当注意防止原件的损坏和污染。

其次,本标准规定了缩微复制原件的质量要求。缩微复制原件应当保证与原件的比例一致,并且应当保证清晰度和准确性。缩微复制原件的尺寸和形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此外,缩微复制原件的表面应当光滑,不得有划痕、污渍等缺陷。

再次,本标准规定了缩微复制原件的标识要求。缩微复制原件应当标注原件的名称、编号、缩微比例等信息,并且应当标注制作单位和制作日期等信息。此外,缩微复制原件的标识应当清晰、准确、不易脱落。

最后,本标准规定了缩微复制原件的包装要求。缩微复制原件应当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并且应当标注缩微复制原件的名称、编号、缩微比例等信息。此外,缩微复制原件的包装应当保证其不受损坏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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