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是城市旅游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信息、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的集散、分配和交流中心,是旅游市场的重要节点。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旅游服务质量,促进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的等级划分和评定,包括旅游信息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旅游交通中心、旅游购物中心、旅游文化中心等类型的城市旅游集散中心。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的等级划分和评定,应当根据其基本条件、功能要求、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指标和标准进行评估。具体指标和标准如下:
1.基本条件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应当具备良好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环境设施和基础设施,满足旅游信息、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的集散、分配和交流需要。
2.功能要求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应当具备旅游信息发布、旅游产品展示、旅游服务提供、旅游交通组织、旅游购物推广、旅游文化传播等功能,满足旅游者的需求和期望。
3.服务质量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应当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满意度的旅游服务,包括旅游信息咨询、旅游产品推荐、旅游服务预订、旅游投诉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4.管理水平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应当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管理方法、专业的管理团队和高效的管理效能,确保旅游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根据以上指标和标准,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可以分为五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五级为最低等级。
相关标准
GB/T 14333-2011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7747-2008 旅游饭店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20211-2006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0212-2006 旅游饭店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0213-2006 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