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其服务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和公众满意度。为了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制定本标准。
1. 标准化工作的目的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政府服务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2. 标准化工作的原则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以用户为中心,满足用户需求;
2. 以服务为导向,提高服务质量;
3. 以标准为基础,规范服务流程;
4. 以科技为支撑,提高服务效率;
5. 以管理为保障,确保服务质量。
3. 标准化工作的内容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的内容包括:
1. 服务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2. 服务流程的规范化和优化;
3. 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价;
4. 服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 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4. 标准化工作的组织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应由政务服务中心的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组织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采取专门机构、工作小组或委托外部机构等方式。
5. 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的实施应遵循以下步骤:
1. 制定标准化工作计划;
2. 制定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
3. 建立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机制;
4. 管理和维护服务设施;
5. 培训和管理服务人员;
6. 定期评估和改进标准化工作。
6. 标准化工作的监督和评价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的监督和评价应由政务服务中心的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和评价的内容包括服务标准的执行情况、服务流程的规范化程度、服务质量的满意度等方面。
7. 相关标准
- GB/T 32170.2-2015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标准
- GB/T 32170.3-2015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流程
- GB/T 32170.4-2015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评价
- GB/T 32170.5-2015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设施管理
- GB/T 32170.6-2015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