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是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为了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与公众的互信和互动,制定了本标准。
1. 组织管理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应当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 服务内容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提供符合公众需求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务咨询、办事指导、申报受理、证照领取等服务。服务内容应当明确、具体、详尽,方便公众了解和使用。
3. 服务流程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程序合法、公正、透明。服务流程应当包括服务前、服务中、服务后三个环节,服务人员应当在服务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提供服务信息和指导。
4. 服务质量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公众的投诉和意见,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5. 信息安全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公众的个人信息安全和服务信息安全。政务服务中心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对信息泄露、网络攻击等安全风险。
相关标准
GB/T 32169.2-2015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2部分:服务流程
GB/T 32169.3-2015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3部分:服务质量
GB/T 32169.4-2015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4部分:信息安全
GB/T 32169.5-2015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5部分:服务评价
GB/T 32169.6-2015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6部分:服务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