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290.17-2016
文物出境审核规范 第17部分:烟壶和扇子
发布时间:2016-12-13 实施时间:2017-07-01


烟壶和扇子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为了保护这些文物资源,防止非法流失,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文物出境审核规范。

根据GB/T 33290.17-2016,烟壶和扇子文物出境审核应遵循以下程序和要求:

1.申请出境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文物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文物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3.国家文物局应根据审核意见,决定是否批准该文物出境,并出具出境许可证。

4.出境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出境手续,并按照规定向海关出示出境许可证。

5.海关应对出境文物进行检查,并核对出境许可证。

6.出境单位或个人应按照规定向文物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报告文物出境情况。

此外,GB/T 33290.17-2016还规定了烟壶和扇子文物出境审核的技术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烟壶和扇子文物应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复。

2.出境的烟壶和扇子文物应进行详细的文物鉴定和记录,并制作详细的文物出境档案。

3.出境的烟壶和扇子文物应采取适当的包装和运输方式,确保文物安全。

4.出境的烟壶和扇子文物应在出境前进行科学的环境监测和防护措施,确保文物不受损害。

综上所述,GB/T 33290.17-2016为烟壶和扇子文物出境审核提供了详细的程序、要求和技术标准,有助于保护我国文物资源,防止非法流失。

相关标准
GB/T 33290.1-2016 文物出境审核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T 33290.2-2016 文物出境审核规范 第2部分:青铜器
GB/T 33290.3-2016 文物出境审核规范 第3部分:陶瓷
GB/T 33290.4-2016 文物出境审核规范 第4部分:玉器
GB/T 33290.5-2016 文物出境审核规范 第5部分:书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