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0240.2-2017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交通
发布时间:2017-05-22 实施时间:2017-12-01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英语已成为国际交流的主要语言之一。在公共服务领域,交通是一个重要的领域,需要进行英文译写。为了规范交通英文译写,GB/T 30240.2-2017《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交通》应运而生。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原则:译名应准确、简洁、易读、易记,符合英语语言习惯和规律,避免使用生僻字、繁琐的词组和过长的译名。
2. 译名:本标准列出了交通领域常见的译名,包括交通工具、交通设施、交通管理机构等。例如,汽车的译名为“automobile”,地铁的译名为“subway”,交通警察的译名为“traffic police”。
3. 译写方法:本标准规定了交通英文译写的方法,包括音译、意译和混合译法。在音译中,应注意保持原词的音韵特征和语感;在意译中,应注意准确表达原词的含义和特点;在混合译法中,应注意保持译名的简洁性和易读性。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服务领域交通英文译写,包括政府部门、交通管理机构、交通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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