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5839-3:1988
Fire detection and alarm systems for buildings - Specification for automatic release mechanisms for certain fire protection equipment
发布时间:1988-04-29 实施时间:
BS 5839-3:1988规定了自动释放机制的设计、安装、测试和维护要求,以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工作。该标准适用于以下类型的防火设备:
1. 自动灭火系统
2. 防火卷帘
3. 防火门
4. 防火玻璃
5. 防火隔板
6. 防火涂料
7. 防火窗帘
8. 防火帘幕
9. 防火板材
10. 防火隔热材料
该标准要求自动释放机制必须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并确保防火设备能够及时、有效地工作。自动释放机制的设计必须考虑到防火设备的类型、位置和数量,以及建筑物的结构和用途。
在安装自动释放机制时,必须遵循制造商的指导和建议,并确保其符合适用的法规和标准。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测试和验证,以确保自动释放机制能够正常工作。
维护自动释放机制是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的关键。必须定期检查和测试自动释放机制,以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工作。如果发现任何问题,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自动释放机制。
相关标准
- BS 5839-1:2017 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 - 部分1:代码实践
- BS 5839-4:2013 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 - 部分4:电源供应系统
- BS 7273-4:2015 火灾控制系统 - 部分4:电气释放机制
- BS EN 12094-1:2003 自动灭火系统 - 部分1:设计和安装
- BS EN 1634-1:2014 防火门、卷帘和窗户 - 部分1:产品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