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54-3:2014+A1:2019标准规定了声光报警器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以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出警报信号。该标准要求声光报警器必须满足以下性能要求:
1. 声音输出:声光报警器必须能够发出高于环境噪声的声音信号,以便人们能够听到警报信号。声音输出的最小要求为65dB(A)。
2. 光输出:声光报警器必须能够发出高于环境光的光信号,以便人们能够看到警报信号。光输出的最小要求为0.4 J。
3. 电源:声光报警器必须能够在正常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自动切换,以确保在电源故障时仍能正常工作。
4. 可靠性:声光报警器必须具有高可靠性,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工作。声光报警器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不少于10万小时。
5. 环境适应性:声光报警器必须能够适应不同的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震动和电磁干扰等。
6. 安装和维护:声光报警器必须易于安装和维护,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快速更换或修理。
BS EN 54-3:2014+A1:2019标准还规定了声光报警器的试验方法,包括声音输出、光输出、电源切换、可靠性和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试验。这些试验方法旨在确保声光报警器能够满足上述性能要求,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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