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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 EN 13857-1. Explosives for civil uses - Part 1. Terminology
发布时间:2021-04-22 实施时间:


爆炸物品是一种危险品,其在民用用途中的使用需要严格的规范和管理。为了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需要对其相关术语进行明确的定义和规范。本标准就是为了满足这一需求而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物品的民用用途中所使用的术语和定义。这些术语包括但不限于烟火、烟花、信号弹、炸药、火药、引信等。通过对这些术语的明确定义,可以避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歧义和误解,从而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民用用途中的爆炸物品。这些爆炸物品可能用于庆祝活动、演出、烟火表演、信号弹发射、矿山爆破等场合。在这些场合中,爆炸物品的使用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以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爆炸物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事故的发生。因此,在使用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本标准中规定的术语和定义,确保爆炸物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相关标准
- BS EN 13763-1:2002 烟花和烟火制品. 第1部分:术语和定义
- BS EN 13763-2:2002 烟花和烟火制品. 第2部分:分类
- BS EN 13763-3:2002 烟花和烟火制品. 第3部分:标记、包装、运输和存储
- BS EN 13763-4:2002 烟花和烟火制品. 第4部分:试验方法
- BS EN 13763-5:2002 烟花和烟火制品. 第5部分: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