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4873-2:2005
Storage of furniture and personal effects for private individuals - Provision of the service
发布时间:2006-02-17 实施时间:


BS EN 14873-2:2005标准规定了储存服务提供商应该遵循的最佳实践,以确保他们提供的服务符合客户的期望和需求。该标准涵盖了储存服务的各个方面,包括设施的设计和维护、安全和保险、客户服务和合同管理等。

该标准要求储存服务提供商应该提供安全、干净、干燥、通风和温度适宜的储存设施。设施应该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并且应该有足够的灭火设备和安全设施,以确保客户的物品得到充分的保护。此外,储存服务提供商还应该提供适当的保险,以保护客户的物品免受损失或损坏。

该标准还要求储存服务提供商应该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这包括提供详细的储存合同,解释储存服务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提供客户支持和解决问题的机制。此外,储存服务提供商还应该提供透明的价格和收费机制,以确保客户能够清楚地了解他们所支付的费用。

最后,该标准还要求储存服务提供商应该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确保他们的服务符合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这包括遵守环境法规、消费者保护法规和劳动法规等。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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