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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 EN 3-8. Portable fire extinguishers. Part 8. Requirements for the construction, pressure resistance and mechanical tests for extinguishers with a maximum allowable pressure equal to or lower than 30 bar, which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发布时间:2015-07-02 实施时间:
BS EN 3-8标准规定了最大允许压力等于或低于30巴的灭火器的构造、耐压和机械试验要求。该标准适用于符合BS EN 3-7标准要求的灭火器。BS EN 3-7标准规定了便携式灭火器的一般要求,包括灭火器的分类、标记、设计、制造和性能要求。
BS EN 3-8标准要求灭火器的构造必须符合BS EN 3-7标准的要求,并且必须能够承受最大允许压力等于或低于30巴的压力。灭火器的构造必须能够保证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BS EN 3-8标准还规定了灭火器的耐压试验和机械试验要求。灭火器必须能够承受一定的压力和机械力,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或破裂等安全问题。耐压试验和机械试验必须在灭火器制造过程中进行,并且必须符合BS EN 3-7标准的要求。
除了上述要求外,BS EN 3-8标准还规定了灭火器的其他要求,包括灭火器的标记、包装、运输和存储要求等。灭火器必须能够清晰地标记其类型、容量、灭火剂种类和使用说明等信息。灭火器的包装、运输和存储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要求。
相关标准
- BS EN 3-7:便携式灭火器 第7部分:一般要求
- BS EN 3-9:便携式灭火器 第9部分:灭火剂的物理和化学试验
- BS EN 3-10:便携式灭火器 第10部分:灭火剂的灭火性能试验
- BS EN 3-11:便携式灭火器 第11部分:灭火器的灭火性能试验
- BS EN 3-12:便携式灭火器 第12部分:灭火器的维护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