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54-3:2014+A1:2019标准规定了声光报警器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以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出警报信号。该标准要求声光报警器必须满足以下性能要求:
1. 声音输出:声光报警器必须能够发出高于环境噪声的声音信号,以便人们能够听到警报信号。声音输出的最小要求为65dB(A)。
2. 光输出:声光报警器必须能够发出高于环境光的光信号,以便人们能够看到警报信号。光输出的最小要求为0.4 J。
3. 电源:声光报警器必须能够在火灾发生时继续工作,因此需要备用电源或电池供电。
4. 可靠性:声光报警器必须具有高可靠性,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工作。声光报警器的故障率应小于0.1%。
5. 环境适应性:声光报警器必须能够适应不同的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震动等。
6. 安装和维护:声光报警器必须易于安装和维护,以便在需要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BS EN 54-3:2014+A1:2019标准还规定了声光报警器的试验方法,包括声音输出、光输出、电源、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试验。这些试验方法可以确保声光报警器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都能够正常工作,并且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出警报信号。
BS EN 54-3:2014+A1:2019标准适用于声光报警器的制造商、供应商、安装商和维护人员。制造商必须确保其生产的声光报警器符合该标准的要求;供应商必须确保其销售的声光报警器符合该标准的要求;安装商必须按照该标准的要求进行声光报警器的安装和调试;维护人员必须按照该标准的要求进行声光报警器的维护和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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