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ISO 16073-7:2019标准规定了野外灭火个人防护装备的面部和眼部防护要求和测试方法。该标准要求面部和眼部防护装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面部防护要求
面部防护装备必须能够有效地防止火灾、烟雾、灰尘、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质对面部的伤害。面部防护装备必须具有以下特点:
(1)透明度:面部防护装备必须具有足够的透明度,以确保灭火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周围的环境和工作情况。
(2)耐热性:面部防护装备必须能够承受高温和火焰的热辐射,以确保灭火人员的面部不受热辐射的伤害。
(3)防护面积:面部防护装备必须能够覆盖灭火人员的整个面部,以确保面部不受危险物质的伤害。
2. 眼部防护要求
眼部防护装备必须能够有效地防止火灾、烟雾、灰尘、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质对眼部的伤害。眼部防护装备必须具有以下特点:
(1)透明度:眼部防护装备必须具有足够的透明度,以确保灭火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周围的环境和工作情况。
(2)耐热性:眼部防护装备必须能够承受高温和火焰的热辐射,以确保灭火人员的眼部不受热辐射的伤害。
(3)防护面积:眼部防护装备必须能够覆盖灭火人员的整个眼部,以确保眼部不受危险物质的伤害。
BS ISO 16073-7:2019标准还规定了面部和眼部防护装备的测试方法,包括透明度测试、耐热性测试和防护面积测试等。这些测试方法可以确保面部和眼部防护装备符合标准要求,并能够有效地保护灭火人员的面部和眼部免受危险物质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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