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IEC 60730-2-14:2019+A2:2021
Automatic electrical controls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actuators
发布时间:2022-03-31 实施时间:
BS EN IEC 60730-2-14:2019+A2:2021标准主要适用于电动执行器,包括电动阀门、电动门、电动窗帘等。该标准规定了电动执行器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能的要求,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稳定的性能表现,同时也能够保证使用者的安全。
该标准要求电动执行器必须具备以下特性:
1. 电动执行器必须具备过载保护功能,以避免因过载而导致的损坏或故障。
2. 电动执行器必须具备过热保护功能,以避免因过热而导致的损坏或故障。
3. 电动执行器必须具备防止电气冲击的保护功能,以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4. 电动执行器必须具备防止电气火灾的保护功能,以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5. 电动执行器必须具备防止机械故障的保护功能,以确保其可靠性能。
6. 电动执行器必须具备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功能,以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电动执行器的测试方法和标记要求,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总之,BS EN IEC 60730-2-14:2019+A2:2021标准的出台,为电动执行器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能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有助于保障使用者的安全和权益。
相关标准
- BS EN IEC 60730-1:2019 自动电气控制器-通用要求
- BS EN IEC 60730-2-5:2013 自动电气控制器-特殊要求-电动阀门
- BS EN IEC 60730-2-6:2015 自动电气控制器-特殊要求-电动门、窗和卷帘门
- BS EN IEC 60730-2-7:2015 自动电气控制器-特殊要求-电动阀门用的电动执行器
- BS EN IEC 60730-2-8:2015 自动电气控制器-特殊要求-电动门、窗和卷帘门用的电动执行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