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混合再生建筑材料水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混合再生建筑材料水泥是指在水泥生产过程中加入一定比例的再生建筑材料,如废弃混凝土、砖块等,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BS EN 197-6标准规定了混合再生建筑材料水泥的要求,以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
BS EN 197-6标准将混合再生建筑材料水泥分为三类:C-M类、C-N类和C-S类。其中,C-M类是指使用矿物掺合料的混合再生建筑材料水泥;C-N类是指使用天然掺合料的混合再生建筑材料水泥;C-S类是指使用矿物和天然掺合料的混合再生建筑材料水泥。每种类别的混合再生建筑材料水泥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EN 197-6标准要求混合再生建筑材料水泥的强度、化学成分、物理性质、环境性能等指标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例如,混合再生建筑材料水泥的28天强度必须不低于32.5MPa;其氯离子含量、硫酸盐含量、碱含量等化学成分也有严格的限制。此外,混合再生建筑材料水泥的物理性质和环境性能也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BS EN 197-6标准还规定了混合再生建筑材料水泥的试验方法,包括强度试验、化学分析、物理性能试验等。这些试验方法可以确保混合再生建筑材料水泥的质量和可靠性,并为生产厂家和用户提供了可靠的检测手段。
最后,BS EN 197-6标准还规定了混合再生建筑材料水泥的标志和包装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在产品上标明产品名称、类别、强度等信息,并采用符合要求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相关标准
- BS EN 197-1. 水泥 - 第1部分:组成、规范和标准
- BS EN 197-2. 水泥 - 第2部分:混合水泥
- BS EN 197-4. 水泥 - 第4部分:高炉矿渣水泥
- BS EN 197-5. 水泥 - 第5部分:硅酸盐水泥
- BS EN 206. 混凝土 - 性能、生产和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