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2899-1:2007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垂直道路交通标志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的要求。标准要求标志必须符合欧洲标准,并且必须在标志上标明符合的标准编号。标准还规定了标志的尺寸、颜色、反光度、字体、图案和文字的要求,以确保标志的可读性和可见性。标准还规定了标志的材料、制造工艺和安装方式的要求,以确保标志的持久性和稳定性。标准还规定了标志的维护要求,包括清洁、维修和更换。
标准要求标志必须符合欧洲标准,这意味着标志必须符合欧洲标准化组织(CEN)发布的标准。标准还规定了标志上必须标明符合的标准编号,以便用户可以确定标志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还规定了标志的尺寸、颜色、反光度、字体、图案和文字的要求,以确保标志的可读性和可见性。标准规定了标志的尺寸必须符合欧洲标准,并且必须根据标志的用途和位置选择适当的颜色、反光度、字体、图案和文字。标准还规定了标志的反光度必须符合欧洲标准,并且必须在标志上标明反光度等级。标准还规定了标志的字体、图案和文字必须符合欧洲标准,并且必须在标志上标明字体、图案和文字的名称。
标准还规定了标志的材料、制造工艺和安装方式的要求,以确保标志的持久性和稳定性。标准规定了标志必须使用耐候性材料制造,并且必须经过适当的处理和测试以确保材料的质量。标准还规定了标志的制造工艺必须符合欧洲标准,并且必须在标志上标明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标准还规定了标志的安装方式必须符合欧洲标准,并且必须在标志上标明安装日期和安装人员的名称和地址。
标准还规定了标志的维护要求,包括清洁、维修和更换。标准规定了标志必须定期清洁,并且必须在标志上标明清洁日期和清洁人员的名称和地址。标准还规定了标志必须定期维修,并且必须在标志上标明维修日期和维修人员的名称和地址。标准还规定了标志必须在损坏或失效时及时更换,并且必须在标志上标明更换日期和更换人员的名称和地址。
BS EN 12899-1:2007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和拥堵。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固定式垂直道路交通标志,包括警告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信息标志和服务设施标志等。该标准的要求可以帮助制造商、安装商和维护商确保标志的质量和性能,以满足用户的需求和要求。
相关标准
- BS EN 12899-2:2007 固定式垂直道路交通标志-制造要求
- BS EN 12899-3:2007 固定式垂直道路交通标志-安装要求
- BS EN 12899-4:2007 固定式垂直道路交通标志-维护要求
- BS EN 12899-5:2007 固定式垂直道路交通标志-产品规范
- BS EN 12899-6:2007 固定式垂直道路交通标志-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