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915-1标准规定了航空地面支援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适用的欧洲标准或国际标准,并应考虑到设备的使用环境和使用条件。
2. 设备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承受其设计和使用条件下的负载和应力。
3. 设备应具有足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以确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发生故障或事故。
4. 设备应具有足够的可操作性和易维护性,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5. 设备应具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以防止人员和设备的损伤或损失。
6. 设备应具有足够的标识和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和正确使用设备。
7. 设备应具有足够的防火和防爆措施,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引发火灾或爆炸。
8. 设备应具有足够的环保措施,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
9. 设备应具有足够的适应性和通用性,以适应不同类型和规模的航空器和航空场。
10. 设备应具有足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应对和处理。
此外,BS EN 1915-1还规定了航空地面支援设备的测试和检验要求,以确保设备符合标准要求。测试和检验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应记录和报告测试结果。
相关标准
- BS EN 1915-2. 航空地面支援设备. 通用要求 - 第2部分. 通用要求
- BS EN 1915-3. 航空地面支援设备. 起落架 - 第3部分. 起落架
- BS EN 1915-4. 航空地面支援设备. 推进器 - 第4部分. 推进器
- BS EN 1915-5. 航空地面支援设备. 登机桥 - 第5部分. 登机桥
- BS EN 1915-6. 航空地面支援设备. 行李传送带 - 第6部分. 行李传送带